close

   本報訊(記者王若英)11月26日,記者從銀川市興慶區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受理了一起因儲貨倉庫發生意外火災導致他人財產受損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經法官多方調解,最終使一對老鄰居握手言和。
   2013年5月12日,銀川市某裝飾有限公司購買的8號倉庫意外著火,導致臨近的6號倉庫價值120萬元的貨物被焚燒殆盡。後經銀川市消防支隊查明,起火原因是8號倉庫的電氣線路出現故障。事發後,6號倉庫所有人李某認為,某裝飾公司負責人王某對8號倉庫管理不善,導致失火讓自己遭受巨大損失,該裝飾公司及王某應承擔賠償責任。然而,雙方經過多次協商,均沒能達成賠償協議。為此,李某將該裝飾公司及王某訴至興慶區法院。
   辦案法官多方調查得知,王某和李某是多年的老鄰居,平時遇大事小情都會打招呼互相照料。為了不傷和氣,法官從“遠親不如近鄰”的情理角度耐心勸說,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某裝飾公司向李某分期賠償80萬元損失,王某承諾對該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原標題:一場大火讓老鄰居鬧上法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s97ysei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